《【A Last Millennium】Carn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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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nival

        在大学还存在的时代里,一年中总有那么一天能让我名正言顺地在酒吧里醉酒说胡话。通常在那一天,我会早早把实验室中所有的收尾工作都作完,在更早的时候将学生们都打发走,然后换上休闲的衣服,步行穿过大半个校园,到信息学的楼下;又一年我是约好的人中第一个到的。不论所有约好的人是否都到齐,一到准点,就会有三四个人挤进我的小车里;四五个人挨挨挤挤地,在充满着汗味或是试剂味的车里,顺着归家的车流,走走停停,穿过大半个半新不旧的城市,到一条逼仄的巷子口,然后下车到一家沸腾着的酒吧中去。酒吧里早就塞满了形形色色从狂欢节的大街上走下来的人:有的背着大半个人搞的羽毛大翅膀,穿着能将地面砸出一个洞的高跟鞋;有的高举酒瓶,将酒液从头淋进嘴里;有的躲在卡座的阴影里,眼睛贪婪地从一个人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再晚些时候还会有穿着颜色鲜艳的彩绘的人走进来。所有座位旁边,人都是肉贴着肉,像粘稠的糖浆一样,缓缓流动。在半个小时之后,随我来的同伴,都会溶解在由人组成的糖浆之中。我通常会要两三扎啤酒,一边喝着,一边同身边不断落下又起来的人调笑着;喝完了就再要两三扎。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在午夜之前,白哉总会推开酒吧油腻腻的木门;他会披着一件休闲的西装外套,衬衫领口的两颗纽扣解开,下摆垂到外面。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我都会等很久,但我们似乎从一开始就总是有一种默契——他会在午夜前出现,而我我会在他出现前在吧台前耐心等他。

        其实狂欢节并不符合他的气质;或许我应该找一个稍稍严谨精致的地方——从交往后的第三年我就开始这样想。不知道为什么,每年狂欢节的这一天,我们两个都会默契地来到这家酒吧。

        第一年的时候,我骗他说这是一家风格偏向老派怀旧;那一天他穿着驼色格纹的外套,打着端端正正的领带,看起来就像一个老学究似的。这或许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因为不得体的着装而尴尬。

        第二年,他的项目出现了问题;那是他唯一一年同大多数人一道来的。那天晚上,我们两个先喝了一瓶威士忌,然后分着喝了十杯龙舌兰。当我们两个因为拿着啤酒瓶在半夜大街上游荡而被巡警拦下来盘问的时候,他几乎就要用酒瓶袭击巡警了——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平衡而摔在一边。当然,那肯定是他第一回在警察局中过夜。

        第三年狂欢节过后的那天早上,他告诉我,宿醉之后发现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终于在他的身上变成了事实——那时候我们两个并排躺在一张会吱嘎吱嘎响的双人床上,奇怪的房间里还有一股霉菌的味道。我一直觉得其实他应该担心头天晚上隔壁房间到底听去了多少——他的关注点有些时候特别奇怪,比如说他觉得昨夜最疯狂的部分是他居然第一次住进了这种一看就是卫生不达标的小旅馆。

        有一年当我们两个一起钻进隔间的时候居然被隔壁的人们给友好问候了。

        有一年他呕吐完之后顶着千斤重的脑袋居然写下一段不知道什么用的程序;我后来一直留着这段程序,因为我总觉得有一天能用得上它。

        有一年我们两个各抱着一个穿着巨大羽毛翅膀的人,来体验什么叫做吃醋。

        有一年他给他最讨厌又不得不交往的几个人发了绝交信;事后他总觉得那时他喝得太醉,但其实那时他紧张得连白水和酒的区别都喝不出来。

        有一年,有一年……

        白哉在平时总是绷得太紧。在那个脏兮兮的酒吧里,他才可以放松片刻。

        狂欢节本来就是一个欲望横流的节日,因而在那一天,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个将欲望展现出来的机会。午夜12点到天亮之前,他可以展示真实的他,也可以画上油彩,变成另一个人;尤其是当责任变得如此重大时,他可以被允许变得不是他。这对我们两个,或许是狂欢节里那个破旧肮脏酒吧的所有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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